各审查对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24〕14号)、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文件有关要求,我省将对202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审查对象江苏省202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二、审查流程(一)审查系统操作1. 审查对象需在2025年2月9日至12日0:00前注册并登录“江苏省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管理信息系统”(http://js.bm.zjcloud.net.cn:8031/login/login),选择进入“资格审查”界面。核对“学信网学历”栏目、“社保信息”栏目所显示的信息是否准确。如信息不全,请补充上传学历证书、累计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的扫描件。学信网未显示相关学历信息的情况有:(1)2002年以前大专学历(含大专)以上的;(2)中专学历的;(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4)军校成人学历的;(5)党校学历的;(6)其他原因导致学信网未显示学历信息的。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2. 请审查对象持续关注审查平台状态,正常情况下审查对象的审查状态将一直显示为“办理中”,如需补传材料请根据状态提示及时补传。(二)审查结果公示2025年2月21日,审查结果将在“江苏省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管理信息系统”(http://js.bm.zjcloud.net.cn:8031/login/login)公布,请审查对象自行登录查看。同时,“江苏建设人才网”(http://hr.jscin.gov.cn/swhyFront)的“执业考试”专栏将对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三)证书下载与发放1. 电子证书下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要求,审查合格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下载时间以中国人事考试网的通知为准。2. 纸质证书发放纸质证书发放途径和时间以各报名点的通知为准。三、虚假承诺处理审查对象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成绩合格人员,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予以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各报名点咨询电话报名点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南京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025-84791993无锡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与设计处0510-81822714徐州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处0516-669980780516-66998690常州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称办0519-85682071苏州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12-67571837南通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0513-59000322连云港连云港市建设培训中心0518-85516163淮安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业资格考试注册中心0517-836601830517-83662603盐城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0515-88423665扬州扬州市建设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0514-87926506 镇江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传教育处0511-85581853泰州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处0523-86882681宿迁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研设计处0527-84387105省直省住建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025-51868911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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